二、我國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小作坊充斥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市場。我國鋰電池回收行業大企業少,90%以上的廢舊鋰電池都流入了沒有資質的電池翻新小作坊。由于處理成本低廉,“高價回收”是他們最大的競爭優勢,他們對回收的廢棄鋰電池進行簡單處理和修復,甚至重新包裝后,就回流到二手市場,造成動力鋰電池市場魚目混珠。而一些損壞或報廢的動力鋰電池,則處于無人回收的尷尬局面。
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的技術仍待突破。目前,企業為平衡耗能和水污染的問題,主要采取“干、濕結合”的方法對鋰電池進行拆解并回收鈷、鎳等貴金屬。而回收碳酸鋰盡管可以應對未來鋰資源短缺,但當前國內外關于回收碳酸鋰的研究還沒有取得實質性突破,從鋰電池中回收碳酸鋰的成本仍是企業直接生產成本的5倍以上。
回收利用的政策環境亟待改善。首先,我國相應的管理制度對廢舊電池回收利用市場的規范化發展約束力不足,缺乏具體措施,生產者、使用者和管理者以及回收者各方責任不清。其次,國外鋰電池回收處理企業,可以按照廢棄電池量從生產企業得到相應的處理費用,而我國的境遇正好相反,鋰電池回收企業反而要向生產企業支付一定的費用。再次,由于我國新能源汽車相關企業產業鏈關聯性較差,無論是整車企業、電池企業或者電池租賃商,都難以主動牽頭研究動力電池的梯次利用。
回收利用的產業化難以形成。由于我國的鋰電池缺乏統一標準,電池的構成不盡相同,甚至同一種三元材料,成分比例也存在很大的差異,從廢舊鋰電池中直接回收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電解液、隔膜等高附加值的中間品商業化難度很大。中間品再利用到電池制造,也難以滿足控制、批次穩定性以及一致性要求,很難形成大規模的回收再利用產業鏈。特斯拉正是采用同一公司、統一規格的18650電池,實現了電池回收利用的產業化。
三、對策建議
完善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政策措施。一是制定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從制度上明確生產者、使用者和管理者以及回收者等各相關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二是出臺相關的經濟激勵制度,如加大對電池回收的補貼,并直接返回到鋰電生產企業等。三是借助各地早期示范項目中電動汽車電池逐漸進入淘汰期這一時機,組織開展動力鋰電池回收利用的試點示范工作。
提高鋰電池回收利用門檻,加強市場管理。一是扶持和培育我國鋰電池回收利用行業的龍頭企業,發揮企業的示范帶動作用。二是完善動力電池回收處理企業的資質標準,強化資質管理,堅決淘汰和取締沒有資質的廢棄鋰電池回收企業。三是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既要扶持電池回收優勢企業,也要防范企業借環保的旗號騙取優惠政策的違法行為。
支持開展鋰電池回收利用的技術研究。一是繼續支持企業采用先進技術開展鈷、鎳等貴金屬的回收,保證其環保和經濟效益雙贏。二是扶持國內研究機構和高等院校開展鋰電池回收處理技術的研究,重點支持碳酸鋰回收的預先研究工作。三是開展動力鋰電池存儲和處理的安全技術研究,以避免電動汽車廢舊電池發展帶來新的安全隱患。
完善鋰電池標準體系促進產業化發展。健全我國的動力鋰電池標準體系,從動力電池分類、電池的成分等方面,建立統一的標準和體系,提升我國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的標準化水平,為從廢舊鋰電池中直接回收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電解液、隔膜等高附加值的中間品提供便利,為鋰電池回收利用的商業化和規?;l展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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