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雙新處處長許心超在論壇上發言
1月27日,以“合作創新、共謀發展”為主題的《汽車有形市場未來發展趨勢論壇》在北京召開。北京市科委雙新處處長許心超,在論壇上表示:對于中央提出的關于新能源汽車不限行、不限購、不繳稅的“3不政策”,北京市均已落實;與此同時,動力電池回收問題可通過“3個環節”有效解決。
眾所周知,當前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依舊是個“政策市”。政策,對于新能源汽車的發展起到了關鍵性甚至決定性的作用。北京是中國的首都,北京的政策同樣是市場的焦點,北京市出臺一個政策,總會受到各方的關注與熱議。2016年北京市針對新能源汽車會制定出臺哪些新的政策、有何亮點?北京市的政策與國家的政策在一致性、對接上(比如目錄,比如混合動力)有何差別?
就以上業內普遍關注的問題,許心超在本次論壇上回答汽車分析師張志勇的現場主持并提問時表示:“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和環保的階段,用三個詞、三個時間段來考慮。即環保理念、自覺行為、成為生產力,這樣三個階段。”具體而言,2012年之前,對于新能源汽車大家講得多、購買的很少,還僅僅是作為一種環保理念;到了2013、2014年,出現了一批環保主義者,開始嘗試購買新能源汽車、并給自己貼上一個環保的標簽;2015年開始,我國的新能源汽車市場爆發式增長,新能源汽車已經演變為一種新興的生產力。
北京市科委雙新處處長許心超在論壇上發言
說到北京市近期出臺的2016新能源小客車指標配額為6萬時,許心超解釋稱:“目前采取的政策是輪候,就是等候。今年增加到6萬,去年是3萬,這是基于去年的情況而對市場作出的判斷。”當被問及,如果今年北京市的新能源購車需要超過6萬,達到7萬甚至10萬了怎么辦,許心超坦言:“考慮到車的性能的不斷提升,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接受,我們認為會能夠適度的超越六萬。”他同時表示,對于此前中央提出的3不政策,隨著時間推移,三不政策都已兌現。
此外,針對外界普遍關心的動力電池如何回收利用這一問題,許心超也作出詳細回應,并從以下三個環節進行了說明。
(一)、車企是動力電池回收的第一責任主體。根據許心超的介紹,相比于手機電池而言,動力電池由于體積大可見性強,回收渠道相對很容易建立。這也從根本上決定了,動力電池可以回收。據他介紹,在北京市給相關車企及車型備案時,已經明確車企為動力電池回收的第一責任主體。
(二)、退役的動力電池還可以梯次利用。按照許心超的說法,通常情況下,電池使用到最初狀態80%的時候才面臨從車輛上退役。“比如原來能跑200公里,現在只能跑160,就是按照國家的規定,可以不作為動力電池。但是電池本身還處于正常的運行狀態,現在動力電池能做到5-8年。”
不僅如此,即便動力電池退役后,仍可被梯次利用,比如用作儲能。他舉例說:“包括這次北京市為了解決老舊小區建充電樁,我們投放了大號電池,就是希望這個電池作為儲能來用。”同時他還表示,從國家層面來講,2010年及以前的動力電池會陸續被投入到這種梯次利用中來。
(三)、技術的革新使得廢舊電池回收處理后利用率能達到99%,且對環境無害。“到最后電池不能用的時候來進行回收處理,這個回收處理能回收到99%。而且整個工藝環節對整個環境沒有影響。所以我們通過科研之后,現在在以企業為主體,和車企去結合,和你的下游結合。因為將來原材料,正極材料,負極材料,包括鋁,銅這些基本都能實現回收。而且現在來講,它們回收之后可以通過納米處理之后,投入到生產狀態,電池比原先下降一個等級,但是還是很好,就是它有經濟價值。”對此許心超如是表述。
鑒于此,許心超認為動力電池回收的問題可通過以上“3個環節”得到有效解決。
當被進一步問及,在當前的新能源汽車銷售中,車企就“動力電池回收”的問題并沒有明確的條款標注和公開承諾,消費者在遇到相應的動力電池需要回收處理時,權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許心超強調:第一,我們在給車企車型備案時,對車企有該項責任要求。第二,車企對待它的服務要跟對待它的產品一樣好。
對于不主動對其動力電池進行回收跟保障的車企,政府有無處罰機制,許心超補充道:“政府說屬于市場的交給市場,政府監管。我們也會判斷,每年的電池到了什么狀態,我們在整體質檢的時候有一個平臺,一旦發生異常的狀況,所有的狀態那兒都有,我們會根據折價數據,根據整個客戶的反饋來從車企調查。”